國家文物局發(fā)布考古重大項目申報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8日訊 近日,國家文物局印發(fā)《“考古中國”重大項目申報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以持續(xù)、系統的考古工作不斷加深對中華文明悠久歷史和價值的認識,提升考古在文物工作中的基礎性地位和作用,推動考古事業(yè)發(fā)展、中國考古學學科進步和人才隊伍建設。
據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yè)頻道(微信號:cewenhua)了解,《指南》指出,項目聚焦國家考古事業(yè)發(fā)展和考古學科建設中亟待解決的關鍵學術問題,重點支持以下研究方向:(一)中華文明發(fā)展時空框架構建,包括:1.人類起源、2.早期社會、3.文明與早期國家起源、4.夏商周三代青銅文明與早期王朝國家、5.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與發(fā)展。(二)考古學專題研究,包括:1.聚落與城市考古、2.古代科技和生業(yè)模式、3.古代人地關系、4.早期精神文化與宗教考古、5.水下考古、6.文明比較研究。
項目實行開放式申報,不限制申報時間。申報主體僅限文物考古科研機構、高校,不接受個人申報。多家單位共同參與的項目,應確定項目牽頭單位作為項目申請單位。項目申請單位應當具備條件:1.具有考古發(fā)掘資質;2.具有承擔國家級或省部級重大研究課題的經歷;3.具有該領域的學術科研力量、文物保護團隊和設施設備保障條件,能夠保證文物安全和考古研究質量。>>>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國經濟網“中國文化產業(yè)政策庫”
以下為《指南》全文。
《“考古中國”重大項目申報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以持續(xù)、系統的考古工作不斷加深對中華文明悠久歷史和價值的認識,提升考古在文物工作中的基礎性地位和作用,推動考古事業(yè)發(fā)展、中國考古學學科進步和人才隊伍建設,國家文物局啟動“考古中國”重大項目。
一、項目學術目標
以系統考古調查、發(fā)掘和研究為主要手段,鼓勵開展多學科、跨學科合作研究,重點實施中國境內人類起源、文明起源、中華文明形成、統一多民族國家建立和發(fā)展、中華文明在世界文明史中的重要地位等關鍵領域考古項目,全面、科學地揭示中華文明歷史文化價值和核心特質,探討人類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促進文明比較研究,以考古學實證中國5000多年文明發(fā)展歷程,凝聚民族共識,堅定文化自信。
二、項目支持方向
聚焦國家考古事業(yè)發(fā)展和考古學科建設中亟待解決的關鍵學術問題,重點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一)中華文明發(fā)展時空框架構建
1.人類起源
時限為舊石器時代,距今200萬年至2萬年前后。
探索中國境內古人類起源和演化進程,構建中國古人類年代框架;探索中國境內現代人起源與發(fā)展進程;研究石器工業(yè)的起源、發(fā)展、分化和傳播;研究人類起源過程中的生態(tài)環(huán)境變遷;研究舊大陸兩側東西方人群、文化、技術的傳播、交流與融合。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1.1中國直立人起源與演化的化石形態(tài)與石器技術研究
1.2最早人類及文化起源研究
1.3東北亞舊石器與古人類文化遷徙交流
1.4北方地區(qū)舊石器與現代人遷徙北線研究
1.5青藏高原史前文化及古人群研究
2.早期社會
時限為新石器時代早期至晚期早段,距今2萬年至5500年前后。
探索舊、新石器時代過渡期農業(yè)生產、陶器制作、家畜馴養(yǎng)等人類社會新興因素的出現,以及人類生業(yè)形態(tài)的轉變,研究各區(qū)域考古學文化產生、發(fā)展、演進路徑及區(qū)域間交流融合的過程,探討文明起源前夕人類社會發(fā)展的經濟基礎、技術基礎、精神基礎,梳理文明起源前夕各地區(qū)社會形態(tài)及其發(fā)展脈絡。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2.1舊石器時代至新石器時代過渡的多樣性研究
2.2早期陶器在東亞的出現與傳播
2.3農業(yè)起源研究
2.4東北地區(qū)社會復雜化進程研究
2.5東南、華南新石器時代與南島語族起源研究
3.文明與早期國家起源
時限為新石器時代晚期晚段,距今5500年至4000年前后。
探索新石器時代晚期至早期王朝國家出現前,中國境內各區(qū)域文明形成與早期發(fā)展過程,總結不同區(qū)域文明起源和發(fā)展路徑、模式,揭示文明發(fā)展過程中的社會組織結構與管理方式,探索早期國家起源與形成問題;探討生業(yè)、技術、資源在文明起源中的作用,進一步梳理中華文明起源關鍵節(jié)點和重大事件,闡釋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文明進程的內部動因與外部環(huán)境。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3.1河套地區(qū)聚落與社會研究
3.2長江下游地區(qū)文明化進程研究
3.3長江中游地區(qū)文明化進程研究
3.4中原地區(qū)文明化進程研究
3.5海岱地區(qū)文明化進程研究
4.夏商周三代青銅文明與早期王朝國家
時限為夏商周時期,距今4000年前后至公元前221年。
探索夏文化、商文化與周文化的起源,豐富和完善夏商周時期文化譜系與年代框架,全面揭示夏、商、周時期王朝國家形態(tài),研究早期王朝國家周邊區(qū)域的文化、社會發(fā)展進程,及不同區(qū)域間的交流互動,深入開展考古學文化、族屬與早期王朝國家相互關系的理論探討。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4.1夏文化研究
4.2商文化起源研究
4.3商王朝形成與發(fā)展研究
4.4周文化起源研究
4.5西北地區(qū)華夏化研究
4.6海岱地區(qū)夏商周考古研究
5.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與發(fā)展
時限為秦漢至明清,公元前221年至1911年。
探索戰(zhàn)國以來統一多民族國家形成的過程、內在動力、統一多民族國家形態(tài)、特征等,研究邊疆地區(qū)考古學文化、民族關系及其與中央政權的關系,構建完整的歷史時期考古學體系,梳理不同民族政權融入多民族國家的歷史進程和重要節(jié)點。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5.1秦漢大一統格局考古研究
5.2漢唐西域軍政建置考古研究
5.3西北游牧民族文化演進研究
5.4青藏高原多民族文化和統一進程研究
(二)考古學專題研究
1.聚落與城市考古
重點探討聚落結構、布局及其反映的社會組織形態(tài),研究城市產生的要素和判斷標準,開展微觀視角的城市與聚落結構功能布局、規(guī)劃設計理念,以及宏觀視角的城市與聚落網絡體系研究,構建史前社會至歷史時期中華文明的地理框架、社會政治結構與管理體制、經濟運行方式、區(qū)域文化形成與發(fā)展模式。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1.1早期社會聚落形態(tài)研究
1.2龍山時代城址形態(tài)研究
1.3秦漢城址布局研究
1.4歷代都邑布局研究
2.古代科技和生業(yè)模式
研究影響人類社會發(fā)展進步的關鍵技術,以及與之相關的產業(yè)模式、社會關系等,梳理舊石器時代石器制作技術的區(qū)域差異、演變過程,與之相關的人群遷徙和技術傳播;重點關注銅、鐵、玉、鹽、煤等礦業(yè)資源的開采與利用,理清青銅器、鐵器、玉器生產和傳播路徑,研究鹽業(yè)、陶瓷業(yè)、紡織業(yè)、造紙業(yè)等手工業(yè)生產組織與管理、技術與工藝進步、資源控制與流通等;分析中國古代天文歷法、地理、水利、建筑、交通、農業(yè)技術、醫(yī)藥學等科學技術領域的發(fā)展狀況,深刻認識中國古代科技發(fā)展水平及其對古代中國乃至世界文明發(fā)展的重要影響。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2.1古代中國交通體系研究
2.2大運河文化考古研究
2.3長城和中國邊疆商貿體系研究
2.4早期青銅資源開發(fā)與流通體系研究
2.5早期玉石資源開發(fā)、玉器制作技術和禮制化進程研究
2.6早期鐵器資源開發(fā)與冶鐵考古研究
2.7鹽業(yè)考古研究
2.8中醫(yī)藥文化考古研究
2.9中國瓷業(yè)技術發(fā)展和對外交流研究
3.古代人地關系
研究環(huán)境演變與人類社會發(fā)展之間的互動關系和客觀規(guī)律,重點分析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和太行山、祁連山、秦嶺、燕山、陰山等重要地理單元的人類活動變化,通過環(huán)境考古、動物考古、植物考古等交叉學科研究和多學科、跨學科合作,深入分析中國境內古代族群遷徙、融合,古代文明起源、發(fā)展與變遷的環(huán)境條件,進一步解釋人類社會發(fā)展與生態(tài)保護的關系。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3.1黃河文化考古研究
3.2中國文明起源與古環(huán)境背景研究
3.3游牧文化和農耕文化交流研究
4.早期精神文化與宗教考古
探討早期精神文化、信仰、宗教思想的起源,從考古學視角研究神權與政權、族權的制約關系,以及國家祀典的意義;探索中國境內不同宗教信仰的來源、發(fā)展和本土化過程,科學認識中國古代民間信仰和宗教文化特色,重點推動石窟寺考古、著名寺院道觀遺址考古、簡牘文書研究等,梳理古代佛教、道教、摩尼教、祆教、伊斯蘭教等分布區(qū)域、傳播途徑和社會影響,探討宗教在古代社會發(fā)展、世界文化交流互鑒中的作用。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4.1史前巖畫與藝術考古
4.2外來宗教考古和本土化進程研究
4.3石窟寺考古研究
5.水下考古
開展南海海域、環(huán)渤海海域、內水水域水下考古調查與研究,以海上絲綢之路為主線,開展東南沿海、黃渤海海域、南海海域及東西方海洋文化交流研究;開展海島文化遺產、港埠遺跡、甲午海戰(zhàn)遺跡、明清海防設施、南海更路簿、部分內水湖泊庫區(qū)水下文化遺產專題研究;推動水下考古區(qū)域調查與物探、南海海域深??脊?、深潛器及潛水裝備等技術研發(fā),推進水下考古和水下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學科發(fā)展。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5.1南海海域水下考古
5.2甲午沉艦水下考古與研究
5.3海上絲綢之路港口遺跡調查
5.4明清海防遺跡調查與研究
6.文明比較研究
綜合考古發(fā)現和文獻記載,探討東西方絲綢之路與海上絲綢之路的交通路線、貿易內容,重點開展“一帶一路”考古研究,推進陸上絲綢之路、海上絲綢之路、萬里茶道、邊塞驛道等線性文化遺產調查,重點關注東西方文明交流互動,積極開展東北亞、中亞、南亞及東南亞地區(qū)考古學文化研究,培育在埃及、印度、中美洲等古代文明核心地區(qū)的考古,推動古代世界文明比較研究和交流互鑒。近期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6.1絲綢之路南亞廊道考古研究
6.2海上絲綢之路考古研究
6.3早期(漢以前)中西文化交流研究
6.4世界古代文明比較研究
三、項目申請要求
(一)項目實行開放式申報,不限制申報時間。
(二)申報主體僅限文物考古科研機構、高校,不接受個人申報。多家單位共同參與的項目,應確定項目牽頭單位作為項目申請單位。
(三)項目申請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考古發(fā)掘資質;
2.具有承擔國家級或省部級重大研究課題的經歷;
3.具有該領域的學術科研力量、文物保護團隊和設施設備保障條件,能夠保證文物安全和考古研究質量。
(四)項目申請單位應確定項目負責人。
1.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
——具有承擔國家級或省部級重大研究課題的經歷;
——具有主持重大主動性考古發(fā)掘項目的經歷。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參與項目的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
2.項目負責人只能同時承擔1個“考古中國”重大項目。
(五)項目申請單位應按照本指南支持的研究方向,組織填寫項目申報書、考古工作計劃書(附件1、2),征求相關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意見后報送國家文物局審批。
項目申請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負責。申報材料涉及多家合作參與單位時,應加蓋相關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六)項目申報采用線上方式,項目申請單位可報經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登錄國家文物局綜合行政管理平臺http://gl.ncha.gov.cn/申報項目。同時,可向國家文物局寄送項目文本紙質材料(一式3份)。
四、項目組織方式
1.項目實行國家文物局、省級文物行政部門、項目(牽頭)單位、項目負責人分級負責的工作模式。
(1)國家文物局負責:
——制定、發(fā)布項目指南,明確學術目標、支持研究方向、項目申報方式、管理和考核要求、保障措施等。
——項目審批與管理,結合年度主動性考古發(fā)掘項目審批給予重點支持。
——制定考核指標(附件3),組織開展項目抽查、整體結項驗收和“考古中國”重大項目整體評估。
——發(fā)布、推介“考古中國”重大項目重要發(fā)現。
(2)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負責:
——轄區(qū)內項目的日常管理、監(jiān)督,及時組織開展項目進度和質量檢查、階段性驗收與年度驗收工作。
——明確出土文物保存、考古資料整理和報告出版的具體要求,督促項目單位及時開展考古資料整理、報告出版和出土文物移交等工作。
——配合國家文物局做好項目檢查、整體結項驗收和評估工作。
(3)項目(牽頭)單位負責:
——項目整體管理、工作組織、內部質量和進度控制等,選派項目負責人,推動項目內部技術與人員共享。
——制訂、上報項目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做好考古發(fā)掘項目申報工作。
——建立信息數據平臺,統一項目數據信息采集、記錄、資料整理和檔案建設標準,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組織做好項目信息交流、發(fā)布,每年舉辦一次年度學術交流會,并不定期地組織專題學術研討會。
——提交項目年度考古報告、經費決算報告、項目整體結項報告。
(4)項目負責人負責:
——項目整體策劃、團隊組建,全面負責項目的運行管理。
——擬制項目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指導項目團隊開展相互關聯的田野考古項目與專題研究。
——嚴格執(zhí)行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有序推進項目進度,及時處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總體把握項目學術目標與方向,及時組織項目團隊、專家開展重點難點問題攻關,認真總結項目各階段進展,適時調整研究方向與重點任務。
——組織編制、審定項目年度考古報告、經費決算報告、項目整體結項報告。
——向國家文物局及有關省級文物部門匯報工作。
項目負責人因故變更時,應經項目(牽頭)單位同意后,報國家文物局備案。
2.項目實行年度審核和階段性評估相結合的項目評價方式。
(1)年度考古發(fā)掘項目實行中期檢查、結項驗收,檢查和驗收結果作為考核依據。延續(xù)性考古發(fā)掘項目的年度檢查、驗收結果將作為下一年度項目審批的依據。
(2)中長期考古工作計劃實行中期評估和結項驗收,中期評估和驗收結果作為考核依據。
3.對存在以下問題的項目,國家文物局將暫?;蛑兄蛊鋵嵤?/p>
(1)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惡劣社會影響。
(2)項目未完成年度工作計劃,或年度檢查、驗收考核不合格。
(3)項目成員單位未按照計劃完成資料整理、提交年度考古報告,造成資料嚴重積壓。
(4)項目成員單位未提交年度經費決算報告,經費使用情況不明。
(5)項目成員單位對考古成果宣傳不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五、項目咨詢方式:
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考古處 張凌、胡傳聳
聯系電話:010-56792086、2087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北河沿大街83號
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考古處
郵 編:100009
附件:
1、“考古中國”重大項目申報書
2、“考古中國”重大項目考古工作計劃書編制要求
3、“考古中國”重大項目考核指標